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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融合研究院
CTR
CTR媒体融合效果评估体系
CTR媒体融合效果评估体系意义
聚焦受众侧
关注传播效果
还原传播初衷
遵循SMART原则
指标是具体的、可衡量的、可到达的、与测量目标相关并具有明确的时间周期的。
适配发展
根据媒体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权重与指标调整等。
主渠道全覆盖
覆盖自有APP、官网、微博、微信和其他第三方平台等媒体融合主渠道。
CTR媒体融合效果评估体系特点
CTR媒体融合网络传播力各渠道权重
通过在线基础调查和德尔菲法(专家调查法)相结合的方法重新调整确定各平台的权重。
2020年初,根据适配发展原则将原五大渠道扩展为六大渠道,将短视频平台从第三方平台中拆分出来,作为独立的渠道进行评估。
CTR服务模式
在线新媒体数据实时管理平台
管理新媒体产品,可添加、删除产品(账号)。
按照机构、部门、频道/频率、节目等不同评价对象设置产品(账号)从属关系,方便查询和评估。
数据服务
365天不间断数据监测,可实现分日、分周、分月等不同日期范围、不同渠道的数据查询。
可按不同需求设定监测范围和监测平台,满足客户实际需求。
咨询服务
在数据监测和常规报告服务基础上,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产品内容定位、内容传播策略、媒体融合发展阶段性评估、媒体融合战略布局等咨询服务。
报告服务
可提供不同时间周期的报告,如日报、周报、月报;满足客户日常监测或阶段性回顾的不同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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